日前,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简称湖北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开展建筑材料厂商价格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全省建立建筑材料厂商价格信息发布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
湖北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该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865号)有关要求,在全省开展建筑材料厂商价格信息发布工作,旨在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对新材料、新设备等材料市场价格信息的发布需求,为市场主体编制工程造价文件提供参考,从源头遏制和避免工程低价中标现象,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通知》中明确了任务分工。湖北省住建厅负责建设全省厂商价格信息发布平台,汇总发布全省厂商价格信息,监督指导各市(州)住建主管部门开展厂商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各市(州)住建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厂商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各市(州)定期对厂商价格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其结果作为编制该类产品综合信息价的样本信息采集源。
《通知》规定,湖北省及各市州建筑材料厂商价格信息发布平台发布范围包括辖区内生产、销售建筑材料的企业或企业授权委托的代理商、经销商已经销售的绿色建筑工程材料、装配式建筑材料、海绵城市工程材料、综合管廊工程材料,以及其他新材料、新设备的市场价格信息。厂商价格信息内容包括材料名称、单位、品牌、规格型号、含税价、除税价、增值税率、成交时间等;厂商价格信息可以是供应价或者工地到场价。各市(州)至少每半年组织发布一次,具体发布频次可根据实际确定。
“为保证报价真实有效,信息发布平台要求建筑材料厂商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销售授权委托书、诚信报价承诺书、有效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材料价格报价表、近2年内在本地市的销售业绩情况汇总表、所售建筑材料近2年内在本地区内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和合同相对应的产品单价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不少于3个,其中最新的1个作为报价依据)等材料。”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负责人介绍,各市(州)还可以结合当地实际,要求企业提供产品许可证、商标注册证书、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证明或推广文件、产品代表性规格的成本分析表等其他资料。建材厂商在信息发布平台登录入口登记注册,通过资料审核后即可生成企业端用户。各市(州)住建局通过平台管理端对企业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发布;对资料不完整或真实性存疑的,退回企业端整改完善,核实通过后予以发布;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发布。同时,当地公众媒体也可发布相关信息。建材厂商价格信息的发布时间为一年,在此期间企业可对发布的价格信息申请更新。建材厂商提交虚假、无效证明材料的,经查证核实,自确认之日起2年内,平台将不再受理该企业申报。
“这是政府部门出面建设的官方信息发布平台,信息来源也主要来自建材企业‘官方’口径,这样不仅可为建设工程造价预算提供可靠依据,也将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建材企业同行间的恶性竞争。”湖北省水泥、玻璃、陶瓷、防水、石材、墙材、复合材料等领域的协会负责人和企业代表在座谈中表示,将积极配合地方住建部门组织企业在信息平台登记注册,并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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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阎友华
初 审:贺 丹
复 审:王天恒
终 审:佟令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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